遂宁市安居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关于安居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工作的公告
2025-04-0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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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关于安居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四川省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4〕33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在全区范围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为推进引进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中心卫生院、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各1名。
三、招聘范围
省卫生健康委收集的高校报名定向专科生申请人员、全区医疗卫生系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招录的符合条件临聘专科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熟悉卫生院医疗业务工作流程和规范,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思辨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事业心强,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依法管理,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二)其他规定
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第一天。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况。
五、招聘方式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医共体总医院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组监督,在招聘范围内进行公开引进。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5年4月10日17:00之前,由区医共体总医院向基层医疗单位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申请表详见附件);报名时间从2025年4月14日8:00起至2025年4月18日17:00止,共计5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现场报名地点:区医共体总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414人事科,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区医共体总医院人事科邮箱2479734684@qq.com。
现场报名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在学信网注册并打印)、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需提供上述证件的PDF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区医共体总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予设置开考比例。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实行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五)入围公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公开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围。成绩及排名由区医共体总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组织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区医共体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医共体总医院牵头组织实施。区医共体总医院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聘用工作需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由区医共体总医院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无影响拟聘用情形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面试)。
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办理聘用人员入职手续,并报区医共体总医院、区卫生健康局备案。
(九)服务年限及经费保障。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6年后,方可流动。纳入项目管理的定向医学专科生,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定向医学专科生本人。
各用人单位与定向医学专科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在合同上明确当事人在服务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和违约后将承担的相关责任,定向医学专科生发生违约行为时按照合同执行。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作联系人:魏兰,联系电话:15181918015。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定向医学专科生申请表
遂宁市安居区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5年4月7日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定向医学专科生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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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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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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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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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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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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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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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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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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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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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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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称及取得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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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执)业 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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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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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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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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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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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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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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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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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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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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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诚 信承诺意 见 |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请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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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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